電解拋光的槽液維護及補加
1、不銹鋼工件在進入拋光槽之前應盡可能將殘留在工件表面的水分除去,因工件夾帶過多水分有可能造成拋光面出現嚴重麻點,局部浸蝕而導致工件報廢。
2、在電解拋光過程中,作為陽極的不銹鋼工件,其所含的鐵、鉻、鎳元素不斷轉變為金屬離子溶入拋光液內而不在陰極表面沉積。隨著拋光過程的進行,金屬離子濃度不斷增加,當達到一定數值后,這些金屬離子以磷酸鹽和鹽形式不斷從拋光液內沉淀析出,沉降于拋光槽底部。為此,拋光液必須定期過濾,去除這些固體沉淀物。
3、在拋光槽運行過程中,除磷酸、不斷消耗外水分因蒸發和電解而損失,此外,高粘度拋光液不斷被工件夾帶損失,拋光液液面不斷下降,需經常往拋光槽補加新鮮拋光液和水。
4、該拋光液在未經拋光前的原始比重為1.68,在拋光槽運行過程中,拋光液的比重應控在1.68plusmn;0.03的范圍內。拋光液比重和粘度過高,說明拋光液含水量不足或含量偏高磷酸含量偏低;反之,拋光液比重過低,表明拋光液含水量過高。經常用比重計測定拋光液的比重是一種簡單有效的控制手段。
5、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最好定期分析拋光液的酸度、磷酸及的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