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化驗室管理制度示例
化驗室管理包括人員、工作、儀器設備、其它物品、技術資料、安全和三廢的管理。
1.人員的管理
化驗室配備人員7人,其中1名管理人員,6名化驗員。化驗室人員行政、技術隸屬于化學專業管理。
2.工作的管理
化驗室的工作主要負責全廠的水、入爐煤、油、氣的監督工作,工作安排主要聽從化驗室管理人員的指揮。
3.精密儀器的管理
安放儀器的房間應符合該儀器的要求,以確保儀器的精度及使用壽命。做好儀器室的防震、防塵、防腐蝕工作。
建立專人管理責任制,名稱、規格、數量、出廠和購置的年月都要登記準確。
大型精密儀器每臺建立技術檔案,內容包括:①儀器說明書;
②安裝、調化、性能鑒定、驗收記錄;
③使用規程、保養維修規程;
④使用登記本、檢修記錄。
大型儀器使用、檢修應由專人負責、使用維修人員經考核合格方可獨立操作使用。如確需拆卸、改裝應有一定的審批手續。
4.化學藥品的管理
化驗室所需的化學藥品及化劑溶液品種很多,化學藥品大多具有一定的毒性及危險性,對其加強管理不僅是保證分析數據質量的需要,也是確保安全的需要。
化驗室只宜存放少量短期內需用的藥品。化學藥品存放時要有分類,無機物可按酸、堿、鹽類中可按周期表金屬元素的順序排列如鉀鹽、鈉鹽等,有機物可按官能團分類,如烴、醉、酚、酮、酸等。另外也可按應有用分類如基準物、指示劑、色譜固定液等。
4.1屬于危險品的化學藥品
4.1.1易爆和不穩定物質。如濃過氧化氫、有機過氧化物等。
4.1.2氧化性物質。如氧化性酸,過氧化氫也屬此類。
4.1.3可燃性物質。除易烯的、氣體、液體、固體外,還包括在潮氣中會產生可燃物的物質。如堿金屬的氫化物、碳化鈣及接觸空氣自然的物質如白磷等有毒物質。
4.1.4腐蝕性物質。如酸、堿等。
4.1.5放射性物質。
4.2化驗室化劑存放要求
4.2.1易燃易爆化劑應儲于鐵柜中,柜的頂部有通風口。嚴禁在化驗室存放大于20L的瓶裝易燃液體。易燃易爆藥品不要放在冰箱內。
4.2.2相互混合或接觸后可以產生激烈反應、燃燒、爆炸、放出有毒氣體的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化合物稱為不相容化合物,不能混放。這種化合物多為強氧化性物質與還原性物質。
4.2.3腐蝕性化劑宜放在塑料或搪瓷的盤或桶中,以防因瓶子破造成事故。
4.2.4要 注意化學藥品的存放期限,一些化劑在存放過程中會逐漸變質,甚至形成危害物,醚類、四氫呋喃、二氧六環、烯烴、液體石蠟等在見光條件下若接觸空氣可形成過氧化,放置愈久愈。乙醚、異丙醚、丁醚、四氫呋喃、二氧六環等若未加阻化劑(對苯二酚、硫酸亞鐵等)存放期限不得超過1年。已開過瓶的乙醚若加 1,2,3-苯三酚(每100mL加0.1mg)存放期限可達2年。
4.2.5藥品柜和化劑溶液均應避免陽光直曬及靠近暖氣等熱源。要求避光的化劑應裝于棕色瓶中或用黑布包好存于暗柜中。
4.2.6發現化劑瓶上標簽掉落或將要模糊時應立即貼好標簽。無標簽或標簽無法辨認的化劑都要當成危險物品重新鑒別后小心處理,不可隨便亂扔,以免引起嚴重后果。
4.2.7劇毒物品應鎖在專門的毒品柜中,建立雙人登記簽字領用制度。
5.其它實驗物品的管理
除精密儀器外可以把其它實驗物品分為三類:低值品、易耗品和材料。材料一般指消耗品如金屬、非金屬原材料、化劑等;易耗品指玻璃儀器、 元器件等;低值品則指價格不夠固定資產標準又不屬于材料范圍的用品,如電表、工具等。這些物品使用頻率高,流動性大,管理上以心中有數,方便使用為目地。要建立必要的帳目。在儀器柜和實驗柜中分門別類存放,對工具、電料等都要養成用完放回原處的習慣。有腐蝕性蒸氣的酸應注意蓋嚴,定時通風,勿與精密儀器置 于同一室中。
6.化驗室的資料
化 驗室的資料按水、煤、油、環保資料分類存放,專人管理,水分析資料由水化驗儀器負責人負責保管,煤分析資料由煤化驗儀器負責人負責保管,油化驗資料由油化驗儀器負責人負責保管,環保分析資料由環保儀器負責人負責保管。其它電力公司、中化所、廠發的有關監督文件由化驗室負責人保管;各種原始記錄報表由各化驗 負責人按保管年限保管。
7.化驗室安全
我們國家一貫重視安全與勞動保護工作。保護實驗人員安全和健康,防止環境污染,保證化驗室工作安全而有效的進行是實驗室管理工作的重要內容。根據化驗室工作的特點,化驗室安全包括防火、防爆、防毒、保證壓力容器和氣瓶的安全、電氣安全和防止環境污染等方面。
7.1防火防爆
7.1.1化驗室內應備有滅火用具,急救箱和個人防護器材。化驗員要熟知這此器材的使用方法。
7.1.2禁止用火焰在煤氣管道上尋找漏氣的地方,應該用肥皂水來檢查漏氣。
7.1.3操作、傾倒易液體時應遠離火源,瓶塞開不開時,切忌用火加熱或貿然敲打。
7.1.4加熱易燃溶劑必須在水浴或嚴密的電熱板上緩慢進行,嚴禁用火焰或電爐直接加熱。
7.1.5點燃煤氣燈時,必須先關閉風門,劃著火柴,再開煤氣,最后調節風量。停用時要先閉風,后閉煤氣。不依次序,就有發生爆炸和火災的危險。還要防止煤氣業內燃。
7.1.6使用酒精燈時,注意酒精切勿裝滿,應不超過容量的2/3,燈內酒精不足1/4容量時,應滅火后添加酒精。燃著的燈焰應用燈帽蓋滅。不可用嘴吹滅,以防引起燈內酒精起燃。酒精燈應用火柴點燃,不應用另一正燃的酒精燈來點,以防失火。
7.1.7易爆炸類藥品,如苦味酸,高氯酸,高氯酸鹽,過氧化氫等應放在低溫處保管,不應和其它易物放在一起。
7.1.8在蒸餾可燃物時,要注意儀器和冷凝器的正常工作,如需往蒸餾器內補充液體,應先停止加熱,放冷后再進行。
7.1.9易發生的操作不得對著人進行,應立即清洗干凈,不得靠近燈火,以防著火。
7.1.10身上或手上沾有易燃物時,應立即清洗干凈,不得靠近燈火,以防著火。
7.1.11嚴禁可燃物與氧化劑一起研磨。工作中不要使用不知其成分的物質,因為反應時可能形成危險的產物。(包括易燃、易爆或有毒產物)。
7.1.12易燃液體的廢液應設置專用貯器收集,不得倒入下水道,心急引起燃爆事故。
7.2滅火
一旦發生火災,化驗員要臨危不懼,冷靜沉著,及時采取滅火措施。若要局部起火,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煤氣閥門,用濕抹布或石棉布覆蓋熄滅。若火勢較猛,應根據具體情況,選用適當的滅火機進行滅火,并立即與有關部門聯系,請求救援。
7.3化學毒物及中毒的救治
化驗人員應了解毒物的侵入途徑、中毒癥狀和急救方法。在工作中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減少化學毒物引起的中毒事故。在一旦發生中毒時能增分奪秒、正確地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力求在毒物被吸收以前實現搶救,直至醫生到來。
化驗室接觸毒物造成中毒的可能發生在取樣,管道破裂或閥門損壞等意外事故,樣品溶解時通風不良;有機溶劑萃取、蒸餾等操作中發生意外。預防中毒的措施主要是(1)改進實驗設備和實驗方法,盡量采用低毒品代替高毒品;(2)有符合要求的通風設備將有害氣體排除;(3)消除二次污染源,即減少有毒蒸汽的逸出及有毒物質的散落、潑濺;(4)選用必要的個人防護用具如眼鏡、防護油膏、防毒面具防護服裝等。
7.4有害化學物質的處理
化驗室需要排放的廢水、廢氣、廢渣稱為化驗室“三廢”。由于各類化驗室測定項目不同,產生得到三廢中所含化學物質的毒性不同,數量也有很大的差別。為了保證化驗人員的健康及防止環境污染,化驗室三廢的排放也應遵守我國環境保護發的有關規定。
7.4.1汞蒸氣及其他廢氣
長期吸入汞蒸氣會造成慢性中毒,為了減少汞液面的蒸發,可在汞液面上覆蓋化學液體:甘油效果最好,5%Na2S?9H2O溶液次之,水效果最差。
對于濺落的汞,應盡量揀拾起來,顆粒直徑大于1mm的汞可用以吸氣球或真空泵抽吸的揀汞器揀起來。揀過汞的地點可以撒上多硫化鈣硫磺或漂白粉,或噴灑藥品使汞生成不揮發的難溶鹽,干后掃除。藥品為:
① 20%三氯化鐵溶液;② 1%碘-1.5%碘化鉀溶液,每平方米使用300-500ml,對吸附在墻壁,地板及設備表面上的汞可以用加熱薰碘法除去,按沒平方米0.5g碘,加熱薰蒸,或按每10m2,用0.02m2蒸發面積的碘片,下班前關閉門窗,任其自然升華,次日移去。
以上除汞方法中,三氯化鐵及點蒸氣對金屬有腐蝕作用,采用這兩種方法時要注意對室內精密儀器的保護。
7.4.2廢液
化驗室廢液可以分別收集進行處理,下面介紹幾種處理方法:
①無機酸類、將廢酸慢慢倒入過量的含碳酸鈉或氫氧化鈣的水溶液中或用廢堿互相中和,中和后用大量水沖洗。
②氫氧化鈉、氨水:用6mol/L鹽酸水溶液中和,用大量水沖洗。
③含汞、砷、銻、鉍等離子的廢液:控制酸度0.3mol/L [H+],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
④ 含氰廢液:加入石灰使生成氰化鈣沉淀.
⑤ 可燃性有機物:用焚燒法處理。焚燒爐的設計要確保安全、保證充分燃燒,如有有毒氣體產生應設洗滌器。不易燃燒的可先用廢易燃燒溶劑稀釋。
7.4.3廢渣
廢棄的有害固體藥品嚴禁在生活垃圾處,必須經處理解毒后丟棄。